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

①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②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骨干,应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建立登记簿(党支部)         

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志,党支部要建立登记簿,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

(3)确定积极分子(党支部)

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志,要经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并确定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4)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簿》(党支部)

对已确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迅速指定培养人为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簿》,交党支部统一保存。

(5)培养教育(党支部)                      

①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②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③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的宣誓大会及一些活动;

④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

(6)定期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培养人每半年考察一次,填写到《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簿》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7)确定并上报发展计划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党小组提出意见,重点进行培养教育,发展计划经党委审查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8)参加党委组织的培训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党的基本知识短期培训班,没有经过培训的,原则上不能发展。

(9)确定发展对象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培训成绩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7天)。

(10)政审(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

①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②申请人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③申请人在工作、生活、学习中的表现;

④家庭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审的办法,必要的函调和外调以及档案审查。

(11)向党委(党总支)报告(党支部)

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负责任地向上级组织报告发展对象情况,包括个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簿》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是团员的应有团组织推荐意见。

(12)预审(党委组织部门)

预审要求:

①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有关发展党员规定的地方;

②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3)填写《入党志愿书》(申请人介绍人)  

培养人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1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党支部)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的内容:

①申请人读《入党申请书》;

②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③支委会发表意见;

④大会讨论;

⑤党员表决,做出决定。

(15)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委(党小组或党支部)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意应到和实到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的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支部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15天内上报党委。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半数方能通过。

(16)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党组织负责人)

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要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应向团组织征求意见

(17)与发展对象谈话(挂点领导、党委组织员)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意见。

(18)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

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审查,集体讨论、逐一审批(原则上三个月内讨论审批)。

(19)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党委组织部门)

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并交给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并填写《预备党员通知书》通知党(总)支部。

(20)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

①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②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③填写党员花名册。

(21)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党委或党支部)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应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接收为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总支)组织进行。

(22)预备党员转正(预备党员)  

本人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其内容包括:

①说明入党、预备期满的时间;

②对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做出全面的总结,说明成绩与不足之处,尤其是入党时同志们提出的缺点,在预备期间改正了没有;

③写出今后的努力方向,提出近期转正的报告。(内容要真实,报告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组织)

(23)党支部审查及意见(党委(党支部))

①党小组对组内预备党员进行认真讨论;

②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供党支部参考;

③党支部意见,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24)形成决定(支部大会)

①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主要优缺点,今后努力方向和要说明的问题;

②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工作思想情况和小组意见;

③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和对他们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

④党员讨论,肯定优点,指出缺点,提出希望,表明能否转正,并举手表决;

⑤将表决结果填入《入党志愿书》。

(25)审批(党委)

①党支部将党员讨论结果报告上级党委;

②党委3个月内研究审批,填写《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并通过党支部,党支部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通知公告